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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7-14
人人都有一个小板凳儿,我的不带入二十一世纪 - [小鸡炖蘑菇]

photo by polly
0点还有那么多人都没有睡。那些灯火终究是要灭了的,爱慕沉迷太过漫长就是死。
昨天陪丧失去修那个年代久远的快要破掉的富士胶片机,去找扑克脸大叔冷得像冰,等电梯,电梯在三十几楼迟迟不下来,我们转身就走了。不用修了,总觉得没遇见对的人。
昨天半夜用mini7s自拍,黑眼圈越来越深了。可是到了晚上就不想睡越来越清醒。今天看到韩良露在一篇写中年之爱的文章里提到:"少年的爱情,诗人说像临水照伊影的春日水仙,爱的是清纯的倒影,寻找的是自己身上失落的部分"。说得太他妈有道理了。
想起B,也算是我的初恋了,那时候我们都太嫩了,没有根的一掐就断。他在我桌子里面放巧克力,他在电影院里吻我的手,他告诉我说算命先生说他生命里有三次劫难,最近的一次在18岁,约好了18岁去找他。可是18岁的时候我忘了,这大抵也说明了我不爱他,我在为其他事情疯狂着,还有诺言这东西本身就像婊子一样,充满了虚伪和浮夸,当然婊子也有真性情的,只是人变了,诺言也老了,干瘪肉身而已。
他肯定也忘了。所以那个时候,爱是什么狗屁东西我不明白,真的是寻找自己身上失落的部分,想要炫耀喜欢的感觉,在别人的身上找一个投射面。就像后来他喜欢我的好朋友,我喜欢他的好朋友一样,多么幼稚的混乱。后来他去了北京,他给我写过一封信,我没有回,觉得没有必要。后来我又喜欢摇滚小青年什么的,神经得厉害。
后来我看了《荒人手记》,这个场景是继十分瀑布那一段后第二喜欢的。深夜阿尧打电话给他,问他在干什么,
他说在看书,
阿尧说,什么书?
他说是李维史陀的《忧郁的热带》
阿尧说,你念给我听。
于是他念给他听,他的声音通过电话线传给他,他默默听着,在国外在那么远的距离之外。
这是我看到的写同志之爱写得最温存暧昧的,暧昧太他妈美妙了。我想要这样的场景也发生在我的身上,不管对方是他还是她。
后来,sorry,没有后来了。越来越荒诞了。但是心里明白的自由比爱情重要。
晚安,爱人动物。原谅我的疯言疯语,因为今天我真的发烧了。



